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补充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薛城区2018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鼓励基层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招聘年龄由40周岁以下调整为45周岁以下。
二、任职条件调整为在我区所辖区域范围内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实际驻村<社区>、主持日常工作)。
三、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工作。如确需交流轮岗的,一般应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
中共薛城区委组织部
薛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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