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和工作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潍坊高新区人民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42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6日(截至下午18:00)。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潍坊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表格电子版(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发至邮箱wfgxzp2018@163.com,邮件及附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网上初审通过的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调整至其他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对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请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贴报名登记表下方);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护士岗位应聘人员须携带高中毕业证);③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工作单位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难度的应聘人员,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④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1份;⑤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年限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
资格审查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医学经验、业务能力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收取考务费40元,面试收取考务费70元。
考试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考试结束后,可根据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及成绩对招聘计划作相应调剂。如经评委组合议认定,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可取消或调减招聘计划。根据报名人数及岗位特点也可采取其他考试形式。
4.体检考察。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聘用人员按控制总量内人员有关规定管理。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www.gxrsj.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通过招聘网站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附件:1.潍坊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岗位汇总表
2.潍坊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报名登记表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潍坊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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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 |
招聘
计划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 业 要 求 |
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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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医师 |
5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一致;
2.已完成或不需要参加规范化医师培训;
3.取得中级职称满3年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取得高级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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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像医师 |
1 |
医学影像学 |
| 皮肤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 |
| 普外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 儿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中医儿科学、儿科学 |
| 肛肠医师 |
1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 骨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中医骨伤科学 |
| 重症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 耳鼻咽喉医师 |
1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
| 中医骨科医师 |
1 |
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 |
| 男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 神经内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中医内科学、内科学 |
| 神经外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 全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 消化内科医师 |
1 |
35周岁
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中医内科学、内科学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一致;
2.已完成或不需要参加规范化医师培训的;
3.取得中级职称满3年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取得高级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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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泌尿外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 乳腺外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 新生儿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中医儿科学、儿科学 |
| 肿瘤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肿瘤学、内科学 |
| 产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 妇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 眼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眼科学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一致;
2.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且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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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联部专员 |
1 |
不限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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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中药师 |
1 |
临床医学、中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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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复医师 |
4 |
康复治疗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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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士 |
10 |
30周岁
以下 |
全日制大学
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 |
— |
护理 |
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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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
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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