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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司法社工招聘46人公告

时间:2019-01-03 21:15:40  来源:  作者: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与首都综治办、教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及社会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京司发〔2017〕7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司法社工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管理,着力提升专职社工队伍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司法社工(以下简称“专职司法社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1.招聘人数:西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司法社工共46人,其中区司法局招聘3人,15个街道司法所招聘43人。

  2.岗位:西城区司法局矫正帮教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岗位;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二、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招聘录用的专职司法社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根据京政办发〔2014〕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专职司法社工的工资待遇按照上年度北京市社平工资的核定标准,参照本区域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录专职司法社工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矫正帮教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5.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水平。能够熟练运用WORD、OFFICE等软件;熟悉网络知识,能够完成网络收发文件等基础工作。

  6.区司法行政等其他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次招录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本市西城区户籍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长期居住在西城区、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心理咨询)人员、驻区部队随军家属、退役士兵、党员和有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历的人士。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

  区司法局:广安门南街32-2(西城区阳光中途之家);联系人:张光友、郭颂;联系电话:83557970 83556553

  德胜街道:德外大街教场口街9号丙9号(德胜街道地下报告厅);联系人:孙伟;联系电话:82060671

  什刹海街道:地安门西大街141号(什刹海街道司法所);联系人:黄兰英、谢晓霞;联系电话:83223678 83223675

  西长安街街道:西安福1号(西长安街司法所);联系人:谭秀云;联系电话:66038159

  大栅栏街道:大栅栏铁树斜街103号(大栅栏街道司法所);联系人:赵永进;联系电话:63032205

  天桥街道:北纬路9号(天桥街道办事处417);联系人:刘文亮;联系电话:83366049

  新街口街道:西直门内大街128号一层社保大厅;联系人:李海珍;联系电话:66002050

  金融街街道:东智义胡同3号109室(金融街街道司法所);联系人:刘彬、罗靖、谭洁、徐杰;联系电话:66019460、66032303、66010880、66010458

  椿树街道:海格酒店B座8层(椿树街道司法所);联系人:董建明,联系电话:83153156.

  陶然亭街道:陶然亭路12号(陶然亭街道司法所);联系人:秦月茹;联系电话:52683852

  展览路街道::展览馆路四号楼后平房(展览路街道司法所);联系人:初小溪;联系电话:88371059

  月坛街道:三里河一区5-7月坛街道办事处一层107,联系人:刘朝晖;联系电话:51813730

  广内街道:长椿街感化胡同三号院12号楼(广内街道司法所);联系人:包奕;联系电话:63046070

  牛街街道:牛街8号五层(牛街街道司法所),联系人:蒋炳华;联系电话:63528423

  白纸坊街道:白纸坊西街17号院7号楼104室(白纸坊街道司法所),联系人:陶燕;联系电话:63572878,63518761

  广外街道:车站西街17号11号楼(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一层接待大厅);联系人:王纯;电话:63401462
 

(三)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每个报名地点只接受报考本单位的考生报名。负责报名工作的工作人员须认真核对。
 

 (四)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口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长期固定居住在西城区的非西城籍人员,还需提交本人在西城区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具有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等相应证书或资格的,提交国家承认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应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目前在街道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且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人员,可被认定为“有一定专职司法工作经历”,需出具所在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

  5.本人3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同底版);

  6.其他与报名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等。

  (五)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现场领取并填写《西城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司法社工报名登记表》,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资格审核确认表》。

  1月18日报考人员凭《资格审核确认表》和身份证到本人报考时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1月19日(周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及要求。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和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十九大报告内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2018年1月至今重大时事,西城区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础知识。

  4.成绩查询:1月25日以后,可在西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jxch.gov.cn/)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分数合格线。

  (二)面试

  1.公布面试名单。根据各招聘岗位全部报考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在西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jxch.gov.cn/)公布面试名单。

  2.面试内容。对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气质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及思维应变等能力进行测试。

  3.面试时间、地点。1月30日,全区组织各街道统一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地点以区司法局和各街道电话通知为准。

  (三)入围人选确定

  2月1日-2月13日,考生可登录西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jxch.gov.cn/)查询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岗位入围人选。

  六、体检和政审

  2月14日-15日,由各街道自行组织考生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列为政审对象,由报考人员按照具体要求提交政审材料到指定地点。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及培训

  2月21日-27日,将在西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内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需要,由区司法局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原则上招录的专职司法社工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上岗。

  八、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完成招聘各环节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填报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10-835579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西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司法社工职位表
 

西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司法社工职位表

   位 拟招录
人数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备注
区司法局 3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专职司法社工的基本职责是协助区司法局、司法所开展非执法类矫正帮教工作。
1.做好“两类”人员帮教前的准备工作;
2.开展“两类”人员的教育;
3.开展“两类”人员的社会适应性帮扶和困难救助;
4.协助解决“两类”人员的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工作;
5.协助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居住地核实或社会调查;
6.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
7.协助整理“两类”人员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档案;
8.完成区司法局和街道司法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类任务。
 
德 胜 2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什刹海 4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西长安街 3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大栅栏 2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天 桥 2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新街口 6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金融街 3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椿 树 2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陶然亭 3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展览路 3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月 坛 3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广 内 2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牛 街 2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白纸坊 3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广 外 3 矫正帮教专职司法社工  
  计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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