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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时间:2018-12-13 19:21:30  来源:  作者:
本考试说明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岗位工作人员的考试。
  一、考试科目
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岗位工作人员笔试阶段考试科目包括: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辅导员、组织员类)》两科。
  (一)《公共科目》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科目(辅导员、组织员类)》为主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作答要求
(一)《公共科目》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题本上或其他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二)《专业科目(辅导员、组织员类)》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客观题;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主观题。不按要求作答的,一律无效。
三、《公共科目》简介
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和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与运用能力,以及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政治(含时政2018年以来国内外大事)、法律(宪法、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行政法等常识)、管理、教育学、心理学、人文历史、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方面的知识和职业技能。
四、《专业科目(辅导员、组织员类)》简介
  主要测查从事高校辅导员、组织员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技能。包括国家和天津市针对高校和大学生的系列文件和讲话精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学生管理、学生党建、心理健康教育、班级活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职业规划、辅导员和组织员基本素质要求、有关工作实际案例分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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