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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关于公开招聘人才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9-06-03 22:44:05  来源:  作者: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公益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基层信息化与健康卡管理处专业技术岗1个。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医学信息学、计算机技术或信息系统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项目管理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6月12日。
  2.报名方法。
  以纸质形式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个人能力水平材料。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jxxzxbgs@nhc.gov.cn,并在主题中注明“2019应聘+姓名+学历+专业”。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参加入围笔试人员,未入围笔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确定考查人选,由我中心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2.体检由我中心人事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我中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我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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