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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2020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时间:2020-11-03 13:54:45  来源:  作者:
河北省民政厅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3日—11月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2.地点:

报考河北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的人员请到河北省民政厅1408房间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311-66851002

报考河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人员请到河北省民政厅421房间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311-88615517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69号。

二、证件审核范围

以省人社厅组织的统一考试确定的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作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持有的基础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应持有本人未签订单位(空白)就业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个人基本信息须填全);2019年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证件审核人员留存。

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需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还应持有的技能证明材料:按照报考时公布的各岗位技能条件和考生报名表填写的各项内容,提供个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交证件审核人员留存。

报考岗位条件中有相关专业经历或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应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证书参加审核,确有特殊情况与资格复审时间相冲突时,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参加审核并留存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未到原因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不具有被聘用人员资格。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河北省民政厅人事处

2020年11月2日  


原文地址:http://minzheng.hebei.gov.cn/detail?id=103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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