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含2016年毕业生,以及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延缓派遣的2015年、2014年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具有2年以上商业性金融机构、经济部门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以下简称“社会在职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
1、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1979年12月11日至1997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
2、具有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个别艰苦边远地区分支机构放宽至大专学历),专业对口。
三、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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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
承德
张家口
秦皇岛
唐山
廊坊
保定
沧州
衡水
邢台
邯郸
2015年12月11日-12月21日:8︰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