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考试时间表
首页
历年考试时间表
考试科目
人事招考
考试资料
学历类
中考时间
|
高考时间
考研时间
|
在 职 研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专 升 本
外语类
四 六 级
|
GRE考试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托福考试
|
雅思考试
资格类
公 务 员
|
教师资格
法律资格
|
出版资格
社工考试
|
人力资源
保险从业
|
导游资格
会计类
经 济 师
|
注会CPA
初级会计
|
中级会计
审 计 师
|
税 务 师
资产评估
|
统 计 师
acca考试
|
高级会计
金融类
基金从业
证券从业
银行专业
期货从业
保荐代表
工程类
一级建造
|
二级建造
|
一级造价
消防工程
|
安 全 师
|
监 理 师
测 绘 师
|
城乡规划
|
咨 询 师
电气工程
|
房产经纪
|
结 构 师
房产估价
|
环境评价
|
给 排 水
计 量 师
|
岩土工程
|
环保工程
设备监理
|
土地代理
|
化 工 师
一级建筑师
|
二级建筑师
暖 通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初级护师
|
主管护师
临床医师
|
临床助理
计算机
等级考试
水平考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人事招考
>
公开招聘
中国银监会人事部关于2016年度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时间:2020-11-03 14:13:59 来源: 作者: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部署,我会定于2016年2月27日至28日举行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工作。为做好面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6年2月27日、28日(周六、周日)两天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考生应于2月15日前与考点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2月15日前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考生需在各考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顺序抽签,各考点地点、联系方式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等信息参见附件2。
考生应按照通知要求分别于2月27日、28日上午8:20或下午13:20之前到所在考点候考室备考,
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
二、考试地点
面试由银监会统一组织,在北京(银监会机关、北京银监局各设一个考点)、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深圳设31个考点。报考银监会机关的考生在银监会参加考试;报考相关银监局及辖内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的考生在银监局所在地参加考试(报考西藏银监局的考生在成都考点参加考试;报考海南银监局的考生在广州考点参加考试;报考青岛银监局的考生在济南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宁波银监局的考生在杭州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厦门银监局的考生在福州考点参加考试)。
上述报考各银监局的考生,含报考该银监局机关、辖内银监分局和监管办事处的所有考生。
三、资格复审
考生应根据各考点信息中确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按时到所在考点指定场所参加资格复审,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当场公布抽签结果,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组别。
各考点工作人员将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对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考点工作人员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服务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考点工作人员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参见附件3。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按照2月27日上午、27日下午、28日上午、28日下午四个时间单元进行分组,每个时间单元可以仅通知属于本时间单元内的考生到候考室备考。
面试按照考生报考岗位,分为银监财经类、银监财会类、银监法律类、银监计算机类、银监综合类五类进行。
五、考察(体检)人选的产生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相关文件要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能力测验、申论)总成绩占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将在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题网站和银监会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实行等额考察(体检)。
附件1:
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
面试考点信息
附件3: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4: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附件5:
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6:
待业证明
中国银监会人事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原文地址: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站内搜索:
新闻
下载
图库
FLASH
电影
商品
文章
分类信息
高级搜索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WAP
Powered by
Kssjb
.Com
© 2002-2020
考试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