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八医院护理岗位招聘启事
一、岗位:精神科护士6名,要求:
1.护理专业高中起点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此岗位要求男性占一定比例,若报名人数不足,条件可放宽);
2.年龄40岁及以下;
3.具备执业护士资格证;
4.有精神科护理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初审、初试、复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公示、试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16年6月6日前以邮件形式提交工作简历一份,邮箱地址:DBYYRSK@163.com;
(二)初审。报名结束后,医院人事科会同有关用人部门对提交的简历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其进行初试;
(三)初试。初试内容为能力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本专业的认识、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以笔试方式进行;
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拟复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复试;
(四)复试。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评委会,纪委全程监督。复试时评委对其实际操作能力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有效分数的平均分即为复试得分。复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五)确定拟聘人员。在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将参加复试人员的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最后一名并列时初试成绩好的优先;
(六)体检。按照入职体检标准,院人事科组织拟招聘人员统一到医院内科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按成绩递补;
(七)公示。对拟招聘人员的成绩及体检结果在院网站和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工资待遇、签订试用期合同等入职手续;
(八)试用。批准招聘到医院工作的人员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按照医院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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