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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20-11-03 14:50:02  来源:  作者:

高碑店市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医改对公立医院提升服务的需求,满足现实工作需要并做好人才储备,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条例》,《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高碑店市医院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由高碑店市医院具体负责。

二、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医疗医技人员22名(含临床医学11名、麻醉专业2名、医技系统6名、康复技师2名,药剂专业1名);护理专业20名(含助产士3名),工勤类14名(信息、财会类11名,建筑、电工类2名,电脑艺术设计1名)。

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的医疗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胜任医疗护理等岗位责任的能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学历要求:应聘者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符合相关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四)年龄要求,大专学历的年龄最高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年龄最高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最高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适当放宽。

(五)招聘人员学历及执业资格(1)除康复技师外的临床专业、药剂专业需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康复技师、护理(含助产专业)招聘人员,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3)工勤类招聘,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要求的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取得研究生学历或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者,优先聘用。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利用高碑店市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8时至2016年8月8日18时,周六、日不休息。

(三)报名地点:高碑店市医院政工科(联系电话:2908024转8051)。

(四)报名要求及应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第一学历毕业证书或学校证明、执业证书、医师护士资格证原件,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资格审查:人事科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录取前按要求严格审查。

(六)考核与考试:

考核采取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试面试人数不设比例,及格线以上人员排名,总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遵守保密原则,全程录像监督。 

(1)笔试内容:题型为客观题;医疗、护理专业笔试内容为“三基”内容,分值为70分。工勤类招聘无笔试内容。

(2)面试及技能考试内容:面试100分,技能30分。医疗护理招聘面试内容以答辩形式进行,包括仪表形象、语言沟通表达能力,专业知识。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有执业资格、研究生学历在面试成绩中占有一定分值。技能考试题目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岗位需求和应掌握的基本技能拟定。工勤类招聘面试70分、技能30分,以100分统计成绩。

(3)成绩计算及录取标准:个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技能+面试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聘用人员。笔试低于42分、总成绩分数不及格者(总成绩的60%为及格线)予以淘汰。综合成绩相同者,学历高、招生批次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4)考试、面试地点:高碑店市医院。

(5)考试时间: 2016年8月9日;面试时间:8月10日。

(七)体检:预录取人员院内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一周后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资格。

(八)确定录取名单:依据体检,考试考核结果,拟定录取名单,交办公会讨论决定。

(九)公示

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高碑店市医院内公示5天。公示经举报不合格者,不予聘任,也不再实行补录。

(十)录用

经院内公示5天,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十一)聘用与待遇

经考试考核确定的录用人员,按上级有关文件及《高碑店市医院关于新招聘大学生使用及待遇情况说明》中的规定,一年内执行试用期和见习期待遇,来院期满一年,符合合同期规定的情况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申请备案、给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规定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关待遇,资金自筹。

(十二)报到

被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医院报到,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补录。

五、组织纪律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本次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营私舞弊者,按照人事考试有关违反考风考纪的规定严肃处理。

详情可致电咨询:

高碑店市医院人事科电话0312-2908024-8051

 


                                  高碑店市医院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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