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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09-04 19:30:07  来源:  作者: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9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天津考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下半年设英语二、三级。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
(一)笔译考试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考试日期:2018年11月17日(周六)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语种 答题卡类型
9︰30—11︰30 二、三级
《笔译综合能力》
 
14︰00—17︰00 二、三级
《笔译实务》
专用答题卡
(二)口译考试
考试方式:机考方式
考试日期:2018年11月18日(周日)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语种 作答方式
机考
9︰00—10︰00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输入作答
10︰40—11︰10 三级《口译实务》 现场录音
13︰30—14︰30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输入作答
15︰10—16︰10 二级《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现场录音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输入作答方式进行,二、三级《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听译、现场录音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18年9月5日9:00开始至9月14日16:00结束。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笔译考试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口译考试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
三、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一)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英语级别的考试。
(二)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
1、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笔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2、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口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科目考试。
3、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国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参加三级翻译、二级翻译(笔译考两科)、二级翻译(口译考两科)的人员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进行网上报名后,于2018年9月17日9:00至9月2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二)参加二级笔译考试(考一科)和二级口译考试(考一科)需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审核流程为:请于2018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和《考试申报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考试申报表》由工作人员留存。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在2018年9月17日9:00至9月2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三)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872号文件精神,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
各级别《笔译实务》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
三级口译考试费:每人每科190元;
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考试费:每人每科20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1月14日9:00开始至16日24:00结束。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 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9号)精神,将于2019年1月18日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后,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由于收到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资格(水平)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阶段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5、天津考区下半年仅设置英语二级、三级考试。
(二)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意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考生无须更换照片)。
(2)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2、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3、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口译机考的应试人员可登录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口译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但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在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需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运行正常;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需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2、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3、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4、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5、考生如需开具报名费、考务费发票,请于2018年9月25日至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6、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7、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8、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58665961(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附件1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姓   名   性  别   所在学校  
身   份
证   号
  学    号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学习。如成绩合格将于     年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处、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附件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249所)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名称
1 安徽大学 23 华北电力大学 45 兰州大学 67 河北大学
2 安徽师范大学 24 外交学院 46 西北师范大学 68 华北理工大学
3 合肥工业大学 25 中国科学院大学 47 兰州交通大学 69 河北师范大学
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6 北京工商大学 48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70 燕山大学
5 安徽工业大学 2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49 中山大学 71 河北传媒学院
6 安徽理工大学 28 中国传媒大学 50 华南理工大学 72 河北工业大学
7 安徽工程大学 29 中国人民大学 51 华南师范大学 73 河北科技大学
8 安庆师范大学 30 中国政法大学 52 暨南大学 74 河北经贸大学
9 北京大学 31 北京中医药大学 53 广东工业大学 75 河北农业大学
10 北京外国语大学 32 中央财经大学 54 华南农业大学 76 信息工程大学洛阳校区
1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33 中央民族大学 55 广西大学 77 河南大学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4 西南大学 56 广西民族大学 78 河南科技大学
13 北京师范大学 35 四川外国语大学 57 广西师范大学 79 河南师范大学
14 北京语言大学 36 西南政法大学 58 广西科技大学 80 信阳师范学院
1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7 重庆大学 59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81 郑州大学
16 首都师范大学 38 重庆师范大学 60 桂林理工大学 82 河南农业大学
17 北京交通大学 39 重庆医科大学 61 广西师范学院 83 河南中医学院
18 北京科技大学 40 重庆邮电大学 62 贵州大学 84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19 北京理工大学 41 厦门大学 63 贵州师范大学 85 郑州轻工业学院
20 北京林业大学 42 福建师范大学 64 贵州财经大学 8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21 北京邮电大学 43 福州大学 65 海南大学 87 黑龙江大学
22 国际关系学院 44 华侨大学 66 海南师范大学 88 东北林业大学
89 哈尔滨工程大学 118 湖南工业大学 147 江西财经大学 176 山东科技大学
90 哈尔滨工业大学 119 东北师范大学 148 景德镇陶瓷大学 177 山东师范大学
91 哈尔滨理工大学 120 吉林大学 149 赣南师范大学 178 烟台大学
92 哈尔滨师范大学 121 延边大学 150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179 中国石油大学
93 牡丹江师范学院 122 吉林师范大学 151 大连外国语大学 180 山东建筑大学
94 华中师范大学 123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152 大连海事大学 181 齐鲁工业大学
95 武汉大学 124 长春师范大学 153 大连理工大学 182 山东理工大学
96 湖北大学 125 东北电力大学 154 东北大学 183 山西大学
97 华中科技大学 126 长春大学 155 辽宁大学 184 山西师范大学
98 三峡大学 127 南京大学 156 辽宁师范大学 185 太原理工大学
99 武汉理工大学 128 南京师范大学 157 沈阳师范大学 186 西安外国语大学
100 中国地质大学 129 苏州大学 158 大连海洋大学 187 陕西师范大学
10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30 东南大学 159 东北财经大学 18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2 中南民族大学 131 河海大学 160 沈阳建筑大学 189 西安交通大学
103 华中农业大学 13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61 沈阳理工大学 190 西北大学
104 武汉工程大学 133 南京理工大学 162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191 西北工业大学
105 武汉科技大学 134 南京农业大学 163 内蒙古大学 192 空军工程大学
106 湖北中医药大学 135 江苏师范大学 164 内蒙古师范大学 193 陕西科技大学
107 武汉纺织大学 136 扬州大学 165 内蒙古工业大学 194 西安理工大学
108 湖南师范大学 137 中国矿业大学 166 宁夏大学 195 西安石油大学
109 中南大学 138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167 山东大学 196 西北政法大学
110 湖南大学 139 南京林业大学 168 中国海洋大学 197 西安科技大学
111 长沙理工大学 14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69 济南大学 198 西安工程大学
112 湖南科技大学 141 南京邮电大学 170 聊城大学 199 延安大学
113 湘潭大学 142 江西师范大学 171 鲁东大学 200 西安邮电大学
114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43 南昌大学 172 青岛大学 201 西藏民族大学
115 吉首大学 144 华东交通大学 173 青岛科技大学 202 复旦大学
116 湖南农业大学 145 南昌航空大学 174 曲阜师范大学 203 上海交通大学
117 南华大学 146 江西理工大学 175 山东财经大学 204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5 同济大学 217 上海财经大学 229 南开大学 241 昆明理工大学
206 华东师范大学 218 四川大学 230 天津外国语大学 242 云南农业大学
207 东华大学 219 成都理工大学 231 天津财经大学 243 宁波大学
208 上海大学 220 电子科技大学 232 天津大学 244 浙江大学
209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21 四川师范大学 233 天津理工大学 245 浙江工商大学
210 上海海事大学 222 西华大学 234 天津师范大学 246 浙江师范大学
211 上海理工大学 223 西南财经大学 235 中国民航大学 247 浙江理工大学
212 上海师范大学 224 西南交通大学 236 新疆大学 248 杭州师范大学
213 华东理工大学 225 西南科技大学 237 新疆师范大学 249 浙江财经大学
214 华东政法大学 226 西南石油大学 238 云南大学    
215 上海中医药大学 227 西南民族大学 239 云南民族大学    
216 上海海洋大学 228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40 云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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