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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大名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选公示

时间:2020-11-03 15:29:41  来源:  作者:

2016年度大名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大名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施方案和《大名县对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核减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庞丽花等二十人体检合格,暂确定为拟聘人选。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0—28日。公示期间考察同步进行。
考察准备材料如下,务必于3月27日前提交到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计划综合管理股(216房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一、应届毕业生
1、1000字左右的个人总结文字材料1份。主要是由被考察对象对个人的学习经历以及思想、学习、实践等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
2、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乱纪的证明材料。
3、所在学校出具的日常表现证明材料。材料需介绍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需说明在高等教育其间是否受到开除学籍或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是否曾被开除党、团籍。
二、已就业人员
1、提供初次就业干部介绍信或录用文件等相关材料。
2、1000字左右的个人总结文字材料1份。主要是由被考察对象对个人的学习经历、社会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
3、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乱纪的证明材料。
4、日常表现证明材料。已就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日常表现证明材料,材料需介绍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需说明奖惩情况及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
三、未就业人员
1、1000字左右的个人总结文字材料1份。主要是由被考察对象对个人的学习经历、社会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
2、居住地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乱纪的证明材料。
3、日常表现证明材料。待业人员由所在社区(行政村)出具日常表现证明材料。材料需介绍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 询  电 话:0310-658612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12388(县纪委监察局)
附:2016年度大名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
 
 
大名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2016年度大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  
序号 笔试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报考岗位 备注
1 20160201024 庞丽花 高中地理教师  
2 20160201007 郜伟刚 高中地理教师  
3 20160201008 冯献雨 高中历史教师  
4 20160201012 张云花 高中生物教师  
5 20160201006 李璐璐 高中数学教师  
6 20160201009 王卫元 高中物理教师  
7 20160201030 张三巧 高中英语教师  
8 20160201029 赵宗莉 高中政治教师  
9 20160204076 赵若然 环境工程类  
10 20160204089 谷  阳 建筑工程类  
11 20160204077 刘利红 食品类  
12 20160204083 赵岩琳 统计类  
13 20160203064 杨  婕 医学  
14 20160203070 张永乐 医学  
15 20160203065 韩晓培 医学  
16 20160203068 宗中帅 医学  
17 20160203062 沈建福 医学  
18 20160202047 张丽萍 幼教  
19 20160202053 田玉洁 幼教  
20 20160202034 朱艳红 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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