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北方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我校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以及体检等程序,拟聘用金璐为我校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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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
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学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1 |
102622038 |
金璐 |
女 |
硕士研究生 |
辽宁大学 |
档案学 |
| 备注:7月4日公示的102622038岗位第一名史辉放弃,金璐为递补。 |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实名方式向我校人事处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
联系电话:0313-4029150
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
2017年7月10日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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