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出生)。
2.报考幼儿教师的应聘人员应为滦平县户籍或生源地为滦平县(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滦平县户籍或升学前系滦平县户籍,不含原西地乡和陈栅子乡)。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及学历资格
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聘教师被聘任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予以辞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以及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9日—20日 9:00—16:00
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后即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地点:滦平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笔试时间: 2017年8月21日 9:30—11:30
5.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8月22日15:00
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滦平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6.面试时间:2017年8月23日 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资格审查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现场报名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和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招聘公告规定和岗位信息要求的内容以及本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资格核查证件包括: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滦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五张。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范围、形式
幼儿教师笔试范围包括《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内容。笔试题采取异地抽调专家封闭出题或向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购买的方式。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开考比例为1:2,如达不到比例则核减招聘人数。
2.面试范围、形式
面试在滦平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时间、统一组织。按所报岗位设置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1.5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考官由滦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异地选调。
面试内容为五项技能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