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我区将组织实施2019年和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卫生专技岗: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或综合院校医学院系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其他岗位: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对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4日;
7.2019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6月25日9:00开始,通过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jhp.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查看招聘岗位。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9:00- 7月10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7月4日9:00-7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低于3:1的不能开考。审核通过但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9:00-16:00。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17日9:00-7月19日17:00。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9:00-11:00 14:00-16:0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7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在笔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席任一科目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9年7月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2019年8月8日-8月9日9:00-11:30 15:00-17:00在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礼堂(和平区烟台道80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5.2019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份;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区人社局批准后,可以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学历证、学位证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合理把握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中《专业知识测试》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报区人社局批准后,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由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统一分配报考考生的就业单位。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23195313 监督电话:27267680
附件:2019年天津市和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
| 呈报单位: |
|
| 主管单位 |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条件 |
参加考试类别 |
招聘部门电话 |
是否
组织
专业
考试 |
主管单位
或者区县 |
名称 |
代码 |
经费
来源 |
招聘
总数 |
名称 |
代码 |
岗位 |
代码 |
简介 |
专业 |
学历 |
其他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全科) |
|
从事全科日常诊疗工作 |
6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下。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完成全科医师三年规范化培训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麻醉科) |
|
从事麻醉相关工作 |
1 |
麻醉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口腔科) |
|
从事口腔科相关工作。 |
2 |
口腔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下。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完成临床医师三年规范化培训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康复科) |
|
从事康复工作,掌握康复基本理论知识和医疗技能,具备基本康复治疗的能力。 |
1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预防一) |
|
卫生应急及食源性疾病监测 |
4 |
预防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下。2019年应届毕业生。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预防二) |
|
从事卫生应急事件处置及预防管理工作,参与完成公共卫生服务。 |
1 |
预防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下。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有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证。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中医一) |
|
从事中医儿科门诊工作 |
1 |
中医儿科学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中医二) |
|
从事中医妇科相关工作 |
1 |
中医妇科学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有一年以上中医妇科相关工作经验。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中医三) |
|
从事中医骨伤门诊、病房工作,骨科采取手法复位,腿部复位需搬抬病人,工作强度较大。 |
1 |
中医骨伤科学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中医四) |
|
从事中医内科门诊及病房工作 |
2 |
中医内科学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中医五) |
|
从事中医男科门诊工作 |
1 |
中医学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中医六) |
|
从事中医科门诊诊疗及病房工作 |
1 |
中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下。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中医七) |
|
从事中医治疗科门诊诊疗及病房工作 |
2 |
针灸推拿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下。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西药) |
|
从事处方调剂及药事管理 |
2 |
药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下。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中药) |
|
从事处方调剂及药事管理 |
3 |
中药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非2019届应届毕业生需具有药师资格证书。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护理一) |
|
从事护理相关日常工作 |
7 |
护理学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专科及本科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具有护士资格证书。专科限本市户籍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护理二) |
|
从事护理工作,掌握护理基本理论知识和医疗技能,具备基本护理治疗的能力。 |
1 |
护理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下。具有护理执业证书并有一年以上护理工作经验。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护理三) |
|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
1 |
护理学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护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科学历限本市户籍。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护理四) |
|
从事新生儿护理工作 |
1 |
护理、助产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年龄30周岁以下;有一年以上新生儿科相关工作经验。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护理五) |
|
从事院内护理相关工作 |
1 |
护理、助产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2019年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医学影像科) |
|
从事放射检查和诊断工作 |
3 |
医学影像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需具有医学学士学位,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下。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完成住院医师三年规范化培训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检验科) |
|
从事医学检验工作 |
3 |
医学检验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35岁以下。2019届应届毕业生 |
医学综合 |
23195313 |
|
| 天津市和平区 |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财政补助 |
50 |
所属事业单位 |
|
专技岗(财务科) |
|
从事财务科日常管理工作 |
4 |
经济学、财务管理、会计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助理会计师资格或连续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
财会类综合 |
231953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