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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关于公开选调区直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0-11-03 16:26:31 来源: 作者:
中共保定市满城区委组织部
保定市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调区直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区直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法》《保定市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区直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区直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其中:
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
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
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4名;
区编办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范围
保定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勤政务实,敢于担当。
2、文字综合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调区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后,统一到满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同时报电子版)。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自修在职学历的同时提供下级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小二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并附电子版)。报名时间: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不收取报名费。
3、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4、笔试。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低于3:1,可以适当减少选调名额。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考察结束后,由选调机关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有关要求
报考者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以上内容未尽事宜由满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2-7077455
附件:《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调区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注:附件请点击
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进行下载。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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