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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进入证件审核人员需提供证件材料的公告

时间:2020-11-03 16:52:29  来源:  作者:

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进入证件审核人员需提供证件材料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证件审核工作,为考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现将证件审核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7日(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二楼大厅
二、需提交证件:
1、2018年毕业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
①《报名表》1份;
②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填写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印章,空白协议书无效)原件及复印件;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证件:
①《报名表》1份;
②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④《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证件:
①《报名表》1份;
②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证件审核注意事项:
1、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需本人到场;
2、要按照先后顺序自觉排队,不得大声喧哗。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审核地点;
3、参加证件审核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报名提交的信息一致。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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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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