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南宫市2018年“博硕人才引进计划”
选 聘 公 告
为大力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南宫,根据《南宫市“博硕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博士:国内普通类高校及海外归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硕士:国内“双一流”院校(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照2018年《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须获全额或半额奖学金)。选聘院校名单见附件1。
3.应往届毕业生和有志来南宫工作的已就业博士、硕士,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现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不纳入招聘范围,引进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二)资格条件
1.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年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医院放宽到4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学校、医院“一流大学”建设A类院校和海归硕士放宽到35周岁;B类和其他院校“一流学科”硕士放宽到32周岁);
3.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聘用后即与选聘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未满有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专业需求和名额
2018年计划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共计10名左右,所需专业主要包括新闻传播类、计算机、农学类、医学类、师范类等。
南宫市急需专业人才参考目录
三、相关待遇
(一)工作待遇。解决事业编制。引进后首次职称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有就业经历的博硕人才,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比照引进前职务情况安排相应职务。
(二)政治待遇。对一般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一年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任正科级职务或享受相应待遇。对一般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一年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任副科级职务或享受相应待遇,适合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可安排挂任南宫市直单位或乡镇副职;工作满4年后,综合评价优秀且管理能力突出的,可提拔担任正科级职务或享受相应待遇。
(三)经济待遇。对在南宫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未购买自住房且用人单位未安排周转用房的,给予发放房租补贴博士1500元/月、硕士1200元/月(发放期5年)。用人单位可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四)其他优惠。引进的博硕人才一律纳入“燕赵英才卡(B卡)”服务范围。对于引进的博硕,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工作。博硕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
四、引进程序
选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选聘有关规定和《南宫市“博硕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可,时间截至2018年7月31日。岗位一经确定,人选公示,将不再接受报名。
1.所需材料。①《南宫市“博硕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②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包括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选聘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海外归国博硕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奖学金的证明材料。
2.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邮箱:ngrck2010@163.com。压缩包名称按“姓名+毕业学校和专业+学历”命名,并拨打公告后注明的联系电话予以确认。
3.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报名表》、有关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到南宫市委组织部干训人才科报名。
(二)资格审查。南宫市委组织部联合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就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三)考核。南宫市“博硕人才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为圆满完成邢台市安排我市博硕人才引进任务,根据首次招聘情况,可以调整岗位及专业进行二次招聘。
(四)考察、体检。对人选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根据考核考察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南宫市“博硕人才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南宫党建网(www.ngdj.gov.cn/)发布,请随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南宫市“博硕人才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9-5056116
附件:1.邢台市“百名硕博引进计划”选聘院校(学科)名单
2.南宫市2018年“博硕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表
原文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