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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招聘区大气办、环保局、各镇街环保所及征收办公室辅助工作人员公告(25人)

时间:2020-11-03 17:23:19  来源:  作者:

石家庄市长安区招聘区大气办、环保局、各镇街环保所及征收办公室辅助工作人员公告(25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长安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区大气办、环保局、各镇街环保所及征收办公室辅助工作人员共25(不占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择优聘用,确保人员素质。

招聘名额、条件、待遇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环保辅助工作人员(区大气办2名、环保局2名、16个镇、街环保所1名)共20

区征收办公室辅助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历史记录。

2、报名环保辅助工作人员需:石家庄市户口、男性、年龄在30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大气科学专业

3、报名征收办辅助工作人员需:石家庄市户口、年龄在30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建筑类,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工程造价或法专业。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待遇标准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月工资标准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被聘用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由区财政局纳入用人单位预算管理

招聘程序及聘用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731日-201883(中午12点截止)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政府512办公室

报名方法: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并填写《长安区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现场初审,由区人社局按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区“招聘环保、征收办辅助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考察、公示

1、考试合格的招聘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所报岗位的实际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和考察主要检查其人事档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调查其是否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

3、体检政审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对合格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被聘用的环保、征收办辅助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上岗

(五)管理、考勤和考核

新招聘的环保、征收办辅助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考勤和考核。

、纪律监督

1、招聘环保、征收办辅助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原则进行,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2、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及伪造、假冒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严肃查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咨询电话:0311-85996102

此公告解释权归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安区人社局

   201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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