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海兴县委、县政府批准,海兴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行辅助人员。经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下列人员符合条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现于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进行公示。
孙晓辉 孟维琰 巴晓阳 李霄飞 刘广辉
郭庆旺 姜建冬 王丽娜(女) 李文昊(女) 时冰玉(女)
海兴县人民法院 中共海兴县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