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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公开招录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0-11-03 18:08:06  来源:  作者: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派遣制工作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驻天津铁厂审判庭(河北省涉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录岗位和人数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驻天津铁厂审判庭,共招录3名。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年龄在30岁以下(198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公安局、司法局岗位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下(198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法学相关专业学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以及有不适宜岗位需要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招录信息发布

2018年11月26日-29日12时通过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录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8年11月29日9时-13时

报名地点:

涉县开发区东附楼孵化园一楼。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相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公安局、司法局岗位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或工作证件等证明材料

5、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考生在报名后进入资格审查初审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方可参加笔试环节。

(三)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以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采取百分制,占笔试、面试总成绩的70%。

(四)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不足1:3的比例,则全部考生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占笔试、面试总成绩的30%。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名单。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政审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五、薪酬标准

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确定。

 

咨询电话:0310-3975043,15830091282,姜法官。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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