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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2019年法律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0-11-03 18:26:44  来源:  作者:

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2019年法律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诚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工作人员3名,欢迎优秀人才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是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参公事业单位。

二、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法律工作人员3名。

工作职责:

1.参加执法专班日常工作,研究环境执法的法律适用,指导调查人员准确、灵活运用环保法律法规;

2.为现场执法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3.参与审查环境违法案件;

4.制作执法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文书;

5.行政处罚案卷整理归档;

6.参加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7.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待遇:工资标准5800元/月/人(含5险)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计算机操作熟练;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爱环保事业、身体健康、组织纪律性强;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家庭负担较轻,能够适应加班工作任务;

6.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0日截止。

2.报名方法: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附照片)发送至1163590896@qq.com

(二)面试

审核报名条件后,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面试地点为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公示和聘用

通过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终止聘用人事关系。聘任期满,进行任期考核,考核合格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续聘;因工作原因需要人员调整的不续聘。

咨询联络人:张杰

电   话:1393186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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