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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通知11

时间:2020-07-08 21:10:04  来源:  作者:
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通知11
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岗位)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要求
声乐系声乐主课教师、声乐系钢琴艺术指导教师、民族声乐系钢琴艺术指导教师、管弦系中提琴教师、民乐系贝司教师、手风琴键盘系手风琴专业教师六个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未经我院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请将下列材料拍照或扫描,发送电子版)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1)应届毕业生岗位: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未派遣证明(明确说明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能够取得双证、能够派遣);
(2)国外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生岗位: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的允许报考证明、工作合同原件复印件、保险连续缴纳证明;
3.《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应聘者承诺书》(附件1)必须本人签字
4.个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不间断);
5.其他重要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等;
6.各岗位应聘者可同时提供博士论文或3年内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品)1-2篇。
三、电子邮件地址:rsc@tjcm.edu.cn请将材料打包压缩,邮件的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
四、资格复审起止时间:
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考试日程安排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初试,具体日程如下:
岗位 集合日期和时间 集合地点
声乐系声乐主课教师 2020年9月1日
08:00
天津音乐学院南校区图书信息楼   一楼教工之家
 
管弦系中提琴教师
民乐系贝司教师
2020年9月2日
08:00
声乐系钢琴艺术指导教师
民族声乐系钢琴艺术指导教师
2020年9月3日
08:00
手风琴键盘系
手风琴专业教师
2020年9月4日
08:00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须完成天津“健康码”注册。下载《天津音乐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安全承诺书》(附件2必须本人签字,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在初试当天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2.考前14天内,请天津考生不要离津。如考生有发热(体温≥37.3℃)等可疑症状,请及时做好相关就医和防护工作,根据诊疗情况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纳入管理。
3.考前14天内,具有国(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地区旅居史人员,须于考前14天抵津,抵津后不许离津。其中具有国(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自觉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考试当天需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如无法提前抵津,需提供抵津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查询实时信息。
4.从其他省份抵津的考生,需完成考前14天的个人健康状况监测。符合健康条件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5.境外抵津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阴性之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6.对于在考试基地门口体温筛查发现的发热考生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发热考生,将终止考试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由120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按照相应诊疗规范就诊,考生应予以配合。
7、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注意:请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如因疫情发展和防控需要,可能会对考试安排作适当调整,请随时关注人事处网站后续通知。
 
 
 
 
附件【附件1: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应聘者承诺书.doc】已下载8
附件【附件2:天津音乐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安全承诺书.docx】已下载5
原文链接: http://rsc.tjcm.edu.cn/info/1002/27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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