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选聘47名教师公告
为吸纳优秀人才到开平区任教,全力打造教育高地,持续推动开平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2019年选聘教师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组织赴高校进行校园选聘,补充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选聘教师岗位47名:其中语文16名、数学16名、英语5名、物理2名、生物1名、历史1名、地理2名、信息技术4名。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适岗性评价和面试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和对象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唐山市开平区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5、身体健康,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二)选聘对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国家级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及河北师范大学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五、选聘程序
成立唐山市开平区赴高校选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组织部、人社局、编办、教育局相关领导组成。聘请第三方负责校园选聘的组织实施。
本次选聘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师生活动中心一层,小双选26号展位
1、发布公告
2019年4月22日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核(高校报名点)
应聘人员现在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审核后交A4纸复印件一份;另填写《唐山市开平区2019年赴高校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贴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符合条件毕业生可按照就近报名原则到选聘点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3、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考试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1)适岗性评价。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综合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一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初中现行教材。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外张贴。
4、体检
面试结束后,分报考学科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核,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5、考核
2019年7月中旬区教育局开始接收档案,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区教育局与拟聘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公示。
7、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中共开平区委组织部、开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开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平区教育局分别办理相关手续。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受聘人员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纳入开平区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
被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三年为周期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被聘人员于2019年9月1日正式上岗。
八、本公告由唐山市开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7713131665 聂老师、18532563825 高老师
中共唐山市开平区委组织部
唐山市开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唐山市开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2日
附件:岗位信息表-副本.xlsx
| 序号 |
主管
部门 |
单位
名称 |
经费
形式 |
招聘
人数(人) |
招聘
岗位
名称 |
拟招聘岗位条件 |
| 1 |
教育局 |
基层学校 |
全额 |
16 |
语文教师 |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二、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师范类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国家级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及河北师范大学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学士学位)。 |
| 2 |
教育局 |
基层学校 |
全额 |
16 |
数学教师 |
| 3 |
教育局 |
基层学校 |
全额 |
5 |
英语教师 |
| 4 |
教育局 |
基层学校 |
全额 |
2 |
物理教师 |
| 5 |
教育局 |
基层学校 |
全额 |
1 |
生物教师 |
| 6 |
教育局 |
基层学校 |
全额 |
1 |
历史教师 |
| 7 |
教育局 |
基层学校 |
全额 |
2 |
地理教师 |
| 8 |
教育局 |
基层学校 |
全额 |
4 |
信息技术教师 |
| 合 计 |
47 |
|
原文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