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公开招聘会计管理岗位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交投集团内部会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强会计管理人员力量,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财务融资部会计管理岗位人员2名(总账、报表会计方向1名,税务会计方向1名)。根据报考情况,我公司可能在岗位之间进行人员调剂,请服从调剂人员同时申请两个岗位。
三、招聘范围
招聘人员户籍和性别不限,鉴于招聘人员主要工作地点在石家庄,具有石家庄市(包括各县<市、区>)户籍人员者优先考虑。
四、岗位职责
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编制集团月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决算,建立会计核算业务规范,起草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理集团公司月度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发票的申领,与税务机关沟通协调;对所属单位会计、税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组织内部会计、税务理论研究,创新内部会计、税务工作思路。
五、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对组织忠诚,具有良好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2.诚实正直,富有责任心、勤奋、独立性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执行能力效率高;
3.具有相应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判断及计算机操作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专业能力、丰富的会计经验和沟通能力;
5.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善于归纳总结;
6.学习意识强,具备创新与持续学习的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2.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含全科已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或者已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一门主要科目(会计、税法)及以上考试;
3.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会计、税务工作经验,可独立承担并按要求完成具体会计任务。曾经参加过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会计、税务业务优先;
4.精通财务、会计、税务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内控及风险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能综合运用相关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爱岗敬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六、不得报名的情况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在中央机关和我省人事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七、招聘程序
公告发布、资格审查、素质测评、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录用。
八、回避
本次招聘工作中,与集团公司机关人员有下列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九、试用期及工资等其他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10-18万元/年(税前),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保险(五险一金)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交投集团签订协议,执行协议工资(标准如上)。
十、其他
被聘用人员出现不按时报到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虚假证件、诚信评价不合格、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经聘用单位核实后可予以辞退,解除聘用合同。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素质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157 3310 7589 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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