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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
兴隆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20-11-03 19:08:00 来源: 作者: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 隆 县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2019年教师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县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公告发布时间为节点);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5、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6、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及特岗教师(含试用期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兴隆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兴隆县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节点。岗位条件要求考生毕业院校为普通全日制一类或二类本科的,按考生录取年度河北省招生办确定的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为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需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25日通过兴隆县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和兴隆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不可同时兼报本次发布的其他招聘岗位。
2、报名地址: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4、报名要求:报名者现场填写《兴隆县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不接受委托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缴费:由县人社局、教育和体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3日14:30-17:00,领取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岗位招聘计划核减:依据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但设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不低于本公告所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岗位招聘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中进入面试考生最低分数确定。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8月1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及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学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共一套综合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成绩查询:兴隆县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
(四)资格复审
1、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考生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1:3进入资格复审,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等于和高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由兴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资格复审时间在兴隆县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岗位报考要求考生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的,还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现场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兴隆县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为准。
2、面试方式:采取说课形式进行,每人考前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试讲分学科进行,说课教材为人教版现用教材。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总成绩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职位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兴隆县,并列人员中同时出现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户籍为兴隆县情况的,按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户籍次序录取;②笔试成绩高者;③笔试成绩仍相同者,烈士子女或配偶;④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师范类院校优选录取);⑤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教学工作经历相同的,按高中、初中、小学教学经历长短次序优先录取)。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关考核后确定。
(七)政审
参加政审考生填写《2019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居住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八)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兴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兴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兴隆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三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六、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七、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本实施方案由兴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兴隆县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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