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财政局公开选聘事务所专业人员协助开展专项工作的通知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0〕13号)部署要求,我局决定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检查的专业性,我局拟公开选聘事务所专业人员参与红桥区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欢迎有意向的事务所积极参与。
一、工作时间
此项工作定于9月下旬开展,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具体时间以我局通知为准。
二、工作内容
我区拟选聘事务所分别对抽取的三家不同类型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检查项目如下:
1、区级地方金融机构或政府投融资平台一家
重点关注单位负责人履行会计责任情况、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实施、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质量等。
2、事业单位一家
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情况、资金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情况等。
3、代理记账记机构一家
重点关注机构保持代理记账资格条件及履行备案手续情况、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及执行代理记账业务质量情况等。
三、资格条件
参与选聘的事务所应具备从业资质,近三年来没有接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事务所选派参与本次检查的人员,应至少有2年以上的审计从业经历,参与过财政局组织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优先,在从事专项工作期间能够以专业的态度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与我局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要求。
四、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参与本次检查的事务所,于2020年9月16日前填写《参与选聘事务所信息表》,连同事务所资格证书复印件、选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我局指定邮箱。费用报价以**元/户为单位报送。
我局将于9月18日前与确定聘请参与本次检查的事务所取得联系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费用待工作结束报送市财政局后15个工作日内与相关事务所进行结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鑫
联系地址:红桥区育苗路4号501室(原行政许可中心)
联系电话:86516038
电子邮箱:hqqczj@tj.gov.cn
附件:参与选聘事务所信息表
红桥区财政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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