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转发《石家庄市统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202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广大考生:
现将《石家庄市统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202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石家庄市统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202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的通知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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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shidz.gov.cn/common/content.jsp?articleId=5e5f6fcf7037e9560174b00a34e218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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