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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信息公告

时间:2019-03-20 18:22:47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发展实际,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名额及专业

此次公开引进人才为差额事业编制,拟引进54名,本院聘用合同制职工,拟引进14名。具体引进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详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二、引进人才条件

(一)差额事业编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以及有高、中级职称者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5.与我院《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中所需专业相近的专业,如本人自愿调整岗位,可以报名参加引进。

6.“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包括2019年应届毕业生,2019年7月底以前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7.在本市范围内已就业的人才,不在人才引进范围。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在人才引进范围。

(二)聘用合同制职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相关工作经验、以及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5.与我院《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中所需专业相近的专业,如本人自愿调整岗位,可以报名参加引进。

6.“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包括2019年应届毕业生,2019年7月底以前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在人才引进范围。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3月20日到3月29日8:00至17:00期间(公休日不报名)进行报名。

报名者如需咨询人才引进中的相关事项,请与人事科联系。

联系人:杨婉茹 电话:18503552852  0355-3126011

王水平 电话:13903559348  0355-3126459

2.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请将资料发邮箱rsk6011@163.com。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院人事科负责。

(1)《人才信息登记表》。

(2)报名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

(3)报名时请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每个证书的学信网和学位网在线验证报告。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籍证明、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5)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照2张。

(6)外地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供A4复印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人才引进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能力测试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到报名者本人。相关专业测试定于2019年3月30日之后进行。

根据我院需要及岗位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测试根据专业要求、岗位实际制定,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能力测试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到参加能力测试人员。

五、考察考核

根据能力测试结果,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确定考察考核人选,对人选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

引进的差额事业编制人员,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将初步人选名单报长治市委人才办;引进的聘用制合同制职工只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我院内部掌握是否引进。

六、其他

(一)人才引进后的各项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培养引进人才实施方案(试行)》(长二医字【2018】106号),对于引进的“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待遇如下:

 1.“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医院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0万元(税后)。

 (2)医院每年给予科研经费10万元,建立项目账户,专款专用,并根据学科需要,建立实验室。

 (3)协助解决配偶和子女随调问题,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可考虑调入或安排聘用制工作。

     2.博士研究生

   (1)医院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0万元(税后)。

   (2)医院每年给予科研经费20万元,建立项目账户,专款专用,并根据学科需要,建立实验室。

   (3)每月享受博士津贴1万元。

(4)协助解决配偶和子女随调问题,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可考虑调入或安排聘用制工作。

(5)引进后按照我院聘用制人员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制劳动用工合同,但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职工相同。

(三)“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

引进后按照我院聘用制职工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制劳动用工合同,但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职工相同。 

 

             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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