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阜政办[2018] 45号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
退役士兵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全日制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大学生到部队建功立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 1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从2020年起连续三年,全市每年安排100个事业单位岗位,用于招聘当年退伍(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二、招聘对象
2018年(含)以后从阜新市入伍,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毕业生; 2018年(含)以后从阜新市入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服役满2年退役,复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毕业生。
以下人员不在招聘对象范围内: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服役期间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退役后不再回阜新就业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征集岗位
每年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由各县区民政部门根据档案
接收情况进行统计,依据县区所属的当年退役(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数量(当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需自行到当地民政部门报到),由各县区上报招聘岗位。市直事业单位确属急需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上报招聘岗位。
(二)发布公告
市人社局对上报的招聘岗位进行审核汇总,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三)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 《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所有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本人户口所在县区的招聘岗位,报考市直单位招聘岗位的不受户口限制。
(四)考试
招聘考试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试卷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综合试卷,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面试一律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选岗,报考市直单位的未聘人员可按总成绩排序调剂到本县区的剩余空岗进行选岗。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直单位招聘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人社局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四、人员管理
聘用到县(区)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只允许在本县(区)区域内进行流动。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积极稳妥的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市政府部门和各县区要严格按指标落实招聘岗位。
二是确保公开公平。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严密组织实施,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阳光操作、规范运作。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规定的部门和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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