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铁岭县市场局、铁岭县委党校、莲花湖街道、如意湖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残疾人联合会19家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7人,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相关要求: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人 数 |
相关要求 |
备 注 |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其他 |
|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业务辅助人员 |
3 |
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和 |
|
| 管理办公室 |
语言表达能力 |
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
| 莲花湖街道社区 |
保障员 |
1 |
45周岁以下 |
男性 |
大专及以上 |
|
|
| 保安 |
1 |
60周岁以下 |
男性 |
不限 |
|
|
| 保洁 |
1 |
50周岁以下 |
女性 |
不限 |
|
|
| 如意湖街道社区 |
保障员 |
1 |
45周岁以下 |
男性 |
大专及以上 |
|
|
| 保安 |
1 |
60周岁以下 |
男性 |
不限 |
|
|
| 保洁 |
1 |
50周岁以下 |
女性 |
不限 |
|
|
| 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
业务辅助人员 |
2 |
4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
|
|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档案员 |
1 |
45周岁以下 |
女性 |
中专及以上 |
|
|
| 文字综合 |
1 |
45周岁以下 |
男性 |
大专及以上 |
|
|
| 工商联 |
业务辅助人员 |
1 |
45周岁以下 |
男性 |
中专及以上 |
|
|
| 业务辅助人员 |
1 |
45周岁以下 |
女性 |
中专及以上 |
|
|
| 残疾人联合会 |
业务辅助人员 |
3 |
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熟练操作电脑 |
|
| 环保局 |
业务辅助人员 |
1 |
45周岁以下 |
男性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 |
|
| 司机 |
1 |
不限 |
男性 |
不限 |
具有c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 |
|
| 城乡就业管理局 |
文字综合 |
1 |
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
|
| 业务辅助人员 |
2 |
45周岁以下 |
男性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 |
|
| 劳动监察局 |
文字综合 |
1 |
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会基本计算机操作 |
|
| 业务辅助人员 |
1 |
45周岁以下 |
男性 |
中专及以上 |
|
|
| 市场局 |
业务辅助人员 |
3 |
4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会基本计算机操作 |
|
| 司机 |
1 |
不限 |
男性 |
不限 |
|
|
| 县委党校 |
业务辅助人员 |
1 |
50周岁以下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
|
| 保安 |
2 |
60周岁以下 |
男性 |
初中及以上 |
具有c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 |
|
| 保洁 |
2 |
50周岁以下 |
女性 |
不限 |
|
|
| 仲裁院 |
业务辅助人员 |
1 |
50周岁以下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会基本计算机操作,懂法律优先 |
|
| 司机 |
1 |
51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具有c以上驾驶证,手动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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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销社 |
业务辅助人员 |
1 |
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
|
| 机关事业保险局 |
业务辅助人员 |
1 |
45周岁以下 |
女性 |
中专及以上 |
具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 |
|
| 科技局 |
业务辅助人员 |
3 |
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
|
| 农机局 |
业务辅助人员 |
1 |
45周岁以下 |
女性 |
大专及以上 |
|
|
| 1 |
45周岁以下 |
男性 |
大专及以上 |
|
|
| 工业园区 |
食堂服务人员 |
6 |
50周岁以下 |
女性 |
不限 |
|
|
| 保洁 |
3 |
50周岁以下 |
女性 |
不限 |
|
|
| 勤杂工 |
1 |
50周岁以下 |
男性 |
不限 |
会电工和园艺基本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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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局 |
业务辅助人员 |
2 |
4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会基本计算机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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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聘条件:
铁岭市户籍,符合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
就业困难人员:
1. 零就业家庭成员。
2. 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3.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5.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即“4555”人员。
6.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7.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8.现役军人配偶。
9.优抚对象,即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人员。
10.烈属,即烈士的父母、配偶及子女。
三、 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情况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两张一寸照片。
四、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18年11月30日 报名结束(双休日除外)
五、 报名地点:
铁岭县城乡就业管理局4楼401室
咨询电话:76133777 13904907803
附件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①零就业家庭成员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③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④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⑤登记失业人员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⑥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⑦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⑧军人配偶⑨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⑩烈属。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本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处于失业状态的《就业创业证》第2、3、4、5、6、9页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2张,不同类别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零就业家庭成员
2、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子女未满18周岁)
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子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5、登记失业人员中距离退休不足5年以内的人员中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
提供档案招工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档案代理中心红色公章;
6、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市局固定模版)
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民政局证明。
7、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劳模证原件及复印件。
8、军人配偶
军人所在部队连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享受定期定量生活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优抚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烈属
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优抚证原件及复印件。
零就业家庭认定除第二项必须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主页及家庭成员页复印件;
2、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个人信息页、就业状态页、失业状态页、享受政策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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